【导语】: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变更(注销)医疗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服务对象
因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或因单位撤销、解散、合并、改制等原因注销登记的参保单位。
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或注销登记;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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