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山东大学事业发展规划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大学2025年辅导员招聘相关待遇情况
1.博士起点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预聘管理,首聘期三年,首聘期间学校将统一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予以续聘。
硕士起点岗位为预聘制岗位。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相应岗位标准执行。预聘期间和期满学校将统一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聘用到事业编制岗位。
2.按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录用人员享受学校工会福利待遇;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等附属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一流的医疗服务保障;学校有国内顶尖的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和学前教育。
4.学校针对辅导员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开展辅导员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集中培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辅导员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根据岗位类别按照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级“双线”晋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