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凡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的申请人,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均可申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按照残疾标准评定核发的原则。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街道残联或者社区残协提出办证申请,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2、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按时参加残疾评定。因病因伤提出申请的,原则上应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4、未成年人及智力、精神类申请人在残疾评定时应由监护人陪同。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
1.街道残联或者社区残协接到申请后,核对申请人身份及相关材料。
2.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主体资格、不同意对残疾评定结论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除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4.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盖章确认。
5.周一至周五到环翠区定点医院威海卫人民医院鉴定评残。注意,精神残疾鉴定时间为每月10日、20日上午进行。每周三下午肢体残疾不鉴定。
6.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给予现场退费,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不予退费。残疾人证材料送到医院区残联窗口。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在申请人户口所在的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的,将中止办理程序,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
7.对生活不能自理且行动不便、无法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街道残联会同社区残协工作人员、评定医师、家庭签约医生上门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地点
环翠区残联
地点:威海市环海路89号
联系方式:0631-5308626
文登区残联
地点:威海市文登区人民医院南院区(办证点)
联系方式:0631-8801639
荣成市残联
地点:荣成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西残联办证处(办证点)
联系方式:0631-752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