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次黄改绿的对象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并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3. 2005 年 1 月 1 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30 万公里的车辆;
4.车况及发动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满足以下要求:
(1)车辆轮边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 50%;2
(2)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 2.0m-1
办理材料
黄改绿车辆申领绿色环保标志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单位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加装申请表》
7.《柴油车改造前尾气排放检测报告》
8.《柴油车治理改造后尾气排放检测报告》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10.《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原件及复印件
11. 净化设备购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上相关材料到环保局办理机动车环保标签
2.环保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环保局工作人员审核车型
4.符合条件都给矛办理相关手继
5.领取黄绿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