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指南(时间+入口+流程),确认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详见下文。
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确认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个税APP入口:点击下载进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流程
确认流程分为三类:
1、信息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的;
2、信息与往年相比有变化的;
3、第一次填写。
第一类:信息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的;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右下角我的,进行登录。
第二步:点击我要填报,直接点击一键带入即可
第二类:信息与往年相比有变化的;
第一步:同第一类的第一步相同
第二步:同第一类的第二步相同
第三步:进入到待确认页面后,点击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即可
第三类:第一次填写相关内容的;
第一步:同第一类的第一步相同
第二步:点击我要填报,点击你需要填写的内容进行填写即可
不同情况扣除比例
继续教育类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温馨提示:
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属于可扣除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住房租金类
根据政策规定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则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同时,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类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温馨提示:被赡养人须年满60周岁。
其他情况的扣除比例需要大家进行填报后获取。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