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威海交警提醒大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挂牌。具体见正文!
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挂牌,不得驾驶拼装、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自《办法》实施以来,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和各单位的大力宣传,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才能上路、靠右行驶等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威海交警也对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行动,行动中发现仍有部分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市民朋友带来出行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为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威海交警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参与者、践行者,自觉抵制以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搭乘12岁以下儿童也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市区严禁搭乘12岁以上人员);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三、非机动车闯红灯;
四、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六、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威海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即可获取威海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点、咨询电话、挂牌最新规定、网上办理指南、挂牌流程、费用、时限规定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