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威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材料等信息,详见正文
威海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三、办理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
(二)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四)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自住住房。
(五)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六)期房预售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年;现房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1年。
(七)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八)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九)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四、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电子版,申请人自备/联网查询,申请人及配偶各1份,期房选择第三人住房抵押的需第三人提供身份证
2、婚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离婚证、法院判决等)
纸质/电子原件,申请人自备/联网查询1份,多孩子女家庭的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3、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纸质1份
4、首付款票据原件纸质1份
5、增值税和契税发票 原件纸质申请人自备1份
6、不动产权证原件纸质1份
期房选择自有他处房产或选择第三人房产抵押的提供。期房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需提供。
7、银行卡(I类)原件1份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借款合同及贷款资金支付凭证送达: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与中心书面约定邮寄送达或放款后自行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受理窗口领取。
八、咨询途径
1.电话咨询。0631-12329、0631-5323803。
2.网上咨询。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留言”栏目。网址:http://www.whsgjj.cn/whweb/zxlys/index.jhtml。
3.现场咨询。各服务大厅。
九、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
市区服务大厅(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北厅)
高区服务大厅(山大路15号)
经区服务大厅(经区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
荣成服务大厅(阳光财富广场6号)
文登服务大厅(米山东路西17-1号)
乳山服务大厅(胜利街69号建设银行一楼西厅)
石岛服务大厅(凤祥路6号石岛-开发区中石化加油站南)
临港服务大厅(临港区江苏东路10-1号)
2.网上办理。
登录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厅(网址http://www.whzfgjj.com:8080/whwsyyt/)。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
十、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0631-12345。
十二、办事流程图
温馨提示:微信搜搜关注【威海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即可查看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贷款计算器,购买不同房贷款服务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