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春节将至,威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按《办法》规定,我市大部分区域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在禁放区外允许燃放的地点,市民在燃放时也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造成消防隐患。
一、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 省道以东、温泉西路与温泉路连线以北、泉盛路以西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
二、文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金山管委所辖区域及文登营镇所辖区域内S202省道(福海路)以西区域。
三、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4 省道以东,江苏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303 省道、威青高速公路连线以北区域。
荣成市、乳山市的禁放区域由荣成市和乳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图片来源:威海警方在线
四、禁放区域外,以下9类地点也禁放(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
(四)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九层以上或者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
(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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