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携带材料:车主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3C认证的车辆合格证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现场核验车辆,并申请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
转移过户的规定和业务办理: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所有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需提交原所有人及现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转让协议,并交验车辆。申请前,原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注销登记的规定和业务办理: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遗失、毁坏、灭失、报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遗失、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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