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小编为您介绍2021威海文登区慈善大病救助政策,包括救助对象及标准、救助原则以及救助程序,具体见正文!
文登区2021年度慈善大病困难救助
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户口为文登区的居民,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农村:16008元;城镇20784元)。
1、医保缴费450元和650元居民。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2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2、企业职工。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3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上级驻文单位)职工。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5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4、农村特困人员。个人负担部分以5000元为起点,救助比例按50%,最高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
5、城乡低保户。个人负担部分10万元之内以1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2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0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6、对向我区慈善总会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核算家庭收入超标,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额,符合上述救助标准,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标准给予救助。
救助原则
1、应助尽助。要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及时、足额拨付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
2、公平公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务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救助程序
1、居民以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单据、住院发票及保险公司保险补偿单据等为申请依据,职工以本年度医疗保险报销单据、住院发票及工会保险补偿单据为申请依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提出申请。
2、申请者填写救助申请表,一式 2份,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提供文登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原农村信用社,不是当事人需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人员证复印件;向慈善总会捐款者需提供捐赠票据或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的捐款数额证明,可证明系捐款者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书面承诺书,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3、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主要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开具2021年度慈善大病家庭收入证明(在职职工提供工资流水证明,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出具工资收入证明)。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将拟救助对象相关情况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时间的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救助对象于2022年 1月5日前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办公室。
5、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6、对公示有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相关镇(街)、村(居)认真对照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对经调查核实后拟救助对象确实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要将其列为拟救助对象;对经调查核实拟救助对象不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要将其排出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做好相关救助政策的解释工作,所有调查情况要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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