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威海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跨县(区)迁出税务登记业务?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什么?让威海本地宝小编来为您解答。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迁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申请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办理流程
一、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
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二、对结存发票进行验旧处理,对未使用完的发票进行缴销,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办税服务厅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的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缴销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发票领用簿》和其他税务证件,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
四、相关部门取消税务资格认定,办税服务厅按规定收缴设备,并进行增值税税控系统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办理地点及时限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文化西路195号
联系方式:0631-5697001
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务局
地址:文化东路49号
联系方式:0631-5197500
荣成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59号
联系方式:0631-7562771
办理时限
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