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威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如何办理?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威海本地宝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 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
3 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
4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
5 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6 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
7 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8 在建建筑物增加或减少的;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3)增加在建建筑物的,需实地查看,制作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6、询问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收费
4、拍照
5、审核
6、登簿
7、缮证
8、发证
9、归档
办理地点及电话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6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电话:0631-391717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55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