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生育医疗费审核,生育津贴审核办理程序。
生育医疗费审核
一、办理程序
(一)定点医院持下列材料到55﹑56窗口:
1.《威海市直企业职工孕期检查备案表》;
2.《威海市直企业生育服务备案表》;
3.《威海市直企业计划生育服务备案表》;
4.医院的收款收据。
(二)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打印生育拨付单据和生育保险清单,定点医院到待遇拨付49号窗口申领。
二、办理时限:每月1~20日随到随办。
生育津贴审核
一、办理程序
(一)办事对象持下列材料到55﹑56窗口:
1.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2.身份证;
3.社会保障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属于生育的,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
2.属于流产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怀孕同期证明;
3.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4.属于难产的,需提供难产证明以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5.参保职工异地生育或无备案手续需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打印生育保险拨付单据和生育保险拨付清单,办事对象到待遇拨付49号窗口申领。
二、办理时限:每1~20日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