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威海市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发布了公告,应聘条件、岗位表、报名方式、考试等信息小编已经整理好,详见正文。
威海市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高层次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核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经与招聘单位沟通同意后,可通过电子邮箱或快递邮寄等方式提交资料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威海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临床技能操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结合应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专业技能测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威海市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对公示后不按规定报到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从报考该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卫健委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威海市卫健委监督电话:0631-5300009
威海市立医院监督电话:0631-52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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