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申请免学杂费,具体看正文!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免学杂费部分)
资助项目:
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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